1.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,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。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,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;
2.严格遵守财务手续,严格审核,对不符合手续的发票,报销单不予付款;
3.根据审核签章的记账凭证办理现金、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业务;
4.及时登记现金、银行日记账,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,账实相符;
5.及时与各单位往来款项的划转、核算,做到每笔往来款项数据准确,依据充分;
6.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,办理外汇出纳业务。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,及时办理结汇、购汇、付汇;避免国家外汇损失;
7.掌握银行存款余额,不准签发空头支票,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。应严格支票和银行帐户的使用和管理;
8.保管有关印章、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,签发各种票据;
9.管理公司空白发票,以及各业务部门的发票开具,交收登记;
10.审核各个业务部门的合同评审表是否完成签字流程,盖合同专用章并统一编号,同时做好子版和纸质版的登记。对合同扫描存档,电子版供参考借阅。并根据合同的类型,将合同评审表与合同原件整理存档;
11.遵守公司环境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制度,配合开展公司各项环境、职业健康安全工作;
12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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