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工作需要,河庄派出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若干名,均为男性。
现将相关招聘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应聘要求
1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较好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品行优良,责任心强、服从管理、听从指挥,热爱治安保卫工作;
2、五官端正,身体健康,无传染性疾病,无残疾,无纹身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;
3、本市户籍人员,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,身高1.70米以上,双眼裸视视力4.8(含)以上,有特殊技能、或专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要求;
4、具有高中(职高)毕业及以上学历;
5、无违法犯罪记录且未有因违法违纪被公安机关处理的情况,无工作劣迹,且未被原单位开除、辞退或劝退的情况。
注:在同等条件下,有过从事公安工作经历、退伍军人、军警院校毕业生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,有B1以上驾驶证或其他特殊技能、专长的人员优先录用。
二、报名事项
1、报名时间:2020年3月10日—2020年3月20日。
2、报名地点:河庄派出所门卫室。联系人:施利峰,联系电话:82911515。
3、报名所需资料:本人二代身份证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,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,有驾驶证、退伍证及其它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两张。
三、考试事项
河庄派出所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(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,请随带本人身份证,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资格。
四、政审、体检
1、河庄派出所对面试、体能通过的人员进行政审和现实表现情况了解。
2、政审通过人员应提交本人三天内用工体检表(三甲医院级以上)。
五、公示、录用
考试结束后,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。招聘的人员工资待遇按照《河庄街道机关和下属部门(单位)临雇人员管理办法》执行, 人均年薪8万以上(包含五险一金)。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应聘手续,统一采取劳务派遣用工,由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用工合同,并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两个月。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,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
Copyright C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思远人力 浙ICP备18033854号-3 浙公安备33018502002054号
地址: EMAIL:906073440@qq.com
Powered by PHPYun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