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湾街道公开招聘交通管理队员公告
为进一步强化交通管理队伍建设,经新湾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队员。现将招聘有关事项明确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队员若干名,招聘对象适合男性。
二、应聘条件
新招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: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交通管理工作;
2.遵纪守法、作风正派、品行良好,无违法犯罪记录;
3.性别要求为男性,身体健康,矫正视力0.8以上;
4.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(退伍军人或者个人形象、能力素质比较突出者,或重点高中毕业的,酌情放宽学历),户籍不限。
5.年龄要求在20周岁至40周岁(1980年3月--2000年3月出生),身高168cm以上。
三、工作待遇
采用合同制用工形式,一经录用先培训后上岗,二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以劳务派遣形式派到新湾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,参与交通管理工作。年薪人均73000元(含五险一金)。
四、 招聘程序
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募公告、报名及资格审查、面试、政审、体检、录用等程序,择优录取。
1、发布公告
街道将通过新湾网、新湾新城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。
2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(1)报名时间:2020年6月30日—7月3日,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30-16:30。
(2)报名地点:新湾街道党建工作办(一楼第一间)。
(3)报名要求:采用现场报名方式,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。报名者须填写《新湾街道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》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1张,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,退伍军人另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报名申请受理后,由街道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
3、面试
面试时间:另行通知。
4、政审
招聘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对入围人员参照《事业单位招聘政审相关规定》进行政审(同等条件退伍军人优先),政审合格者方具有聘用资格。
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政审不合格:
(1)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;
(2)有流氓、偷窃等不良行为,道德品质不好的;
(3)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;
(4)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。
5、体检
体检要求参照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标准执行,参加体检者根据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医院自行前往体检,费用自理。
6、录用
经过面试、政审、体检等考察合格的人员,经街道招聘小组研究决定予以录用,试用期二个月。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。
联系人:高峰,联系电话:82198420。
附件:新湾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
新湾街道党建工作办
2020年6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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