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在安排加班期间,员工是否可以说不
来源:钱塘人才网
时间:2019-10-28
作者:钱塘人才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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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到公司上班一段时间之后会发现,一个月的时间中,至少有一半需要在漫长的加班生涯中度过,面对这样的情况出现,作为员工只能选择忍气吞声的默默加班吗?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要求,员工当面对公司安排的加班时,是可以选择说不的,这点是员工的权力,作为公司无权利干涉。
要知道劳动者在加班期间,是掌握主动权的一方,在这点上身为员工也需要了解清楚。毕竟加班是占用了员工的休息时间,如果员工不想要加班,是有话语权的。并且作为公司需要在加班之前,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处理,在面对劳动者拒绝加班时,公司没有任何的权力强制性的要求员工继续加班。
从我国的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能够清楚的看到,劳动者的加班时间,每天不能超出一小时,如果该项目比较紧急,需要和劳动者进行二次沟通。同时需要的是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之下,再进行加班。此时需要注意的是,每个月的加班时间不能超过三十六个小时,即便是进行延时加班,时间在每天也不能超过三个小时以上。在这点上身为公司员工,也要有所了解,无需在面对加班时,总是担心没有应对的方法。
加班是在我国较为常见的一种情形,但是面对不在标准时间内的工作时长,很多人的心情难免是比较郁闷的。特别是针对于怀孕已经到达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来说,用人单位是不允许进行劳动时间的延长,或者是让其进行夜班工作的。给予一定的休息时间,在这点上要给予理解。另外对于正处于哺乳期未满一周岁的女职工来讲,作为用人单位也同样不能延长劳动者的时间安排,这样很容易造成孩子在需要母亲期间,无法得到更好的陪伴。如果遇到了上述的违法行为,是需要对于女职工进行一千元到五千元之间的罚款处罚,在这点上要特别注意。
上述就是在员工加班期间,所应该捍卫的权力以及应该履行的义务。在日常的生活阶段,面对这些问题的出现,大家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,才能够帮助自身在加班过程中,知晓我国的劳动法规要求,从而帮助自己在加班的过程中,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规划说明。